繁体版 ENGLISH 移动版 无障碍版 微信 RSS订阅
轻触这里关闭目录
来源:深圳市盐田区民政局发布时间:2021-08-27
申请人到全省范围内任一乡镇(街道)提交申请材料;由系统转交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;经信息化核对后,符合条件的,户籍地乡镇(街道)受理低保申请;户籍地乡镇(街道)对申请人家庭情况入户调查核实,可以委托常住地乡镇(街道)入户调查,提出初审意见并进行公示;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入户调查的乡镇(街道)将材料报送户籍地县级民政部门审批;户籍地县级民政部门按照程序,审批低保。
转载时间:
如打开后仍无法播放,请检查您的浏览器是否是最新版本,为了您的上网安全和上网体验,推荐使用最新版 IE 浏览器或 Chrome、Firefox、Safari 等新型浏览器的最新版本。
相关稿件:
附件下载:
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